本帖最后由 沙潭跃鲤 于 2015-12-7 18:01 编辑
洞口部分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老年乡村医生将获困难补助
12月18日下午,洞口县召开洞口部分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老年乡村医生将获困难补助工作部署会议,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唐克俭,县人大委员会副主任吴华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俐等县领导出席会议。相关县直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分管教育及卫生工作的副镇长,各乡镇派出所所长、全县各中心学校校长、各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参加会议。 县人民政府副县级干部杨鲜刚宣读了《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洞口县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洞政办发〔2014〕111号)、《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洞口县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洞政办发〔2014〕112号),就补助实施原则、补助对象范围界定、操作方法及流程措施、工作纪律等进行了集中培训。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俐在会上强调,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及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要读透文件,严格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整个发放工作有序推进,按时高质完成;要强化组织保障,各乡镇和相关各职能单位要抽出精干力量成立专门领导班子,及时抓好业务指导及部门协调工作,掌握方法、把握关键环节,确保工作效果。 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唐克俭强调,发放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老年乡村医生社会困难补助,是党关心基层困难群众的一种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把党的关怀、政府的关心传达给困难群众,是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指引方针,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读政策、明确任务、强化责任、严明纪律,切实把党的关怀和政府的关心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来、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去。 目前,洞口县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正按照“个人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初审、第一次张榜公示、县级审核、第二次张榜公示、正式审核确认”的程序严格进行操作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