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沙网

导航上方广告
搜索
蓼水欢歌 管理员
便民服务

0739-2969798

电话服务热线时间:9:00 - 17:00

关注我们

微信

  在中央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多地推行“强镇扩权”试点,权力往基层下放的力度很大,但有的地方在接收过程中,出现了权力“断链”问题。半月谈记者在山西省晋城市巴公镇采访了解到,自2013年被划为全省转型综改扩权强镇试点以来,先后有市、县两级10个部门的54项权力下放到该镇,但由于承接不了,其中44项权力被闲置,不但没有激发出应有活力,反而造成了不少管理“盲区”,导致工作混乱,引发群众不满。

  权力下放多半“晒太阳”
  巴公镇位于晋城市泽州县,全镇户籍人口6.2万,镇区常住人口3万,多年来形成了以煤炭、冶金、化工和装备制造为支柱的产业结构,规模以上企业20多家,小企业100多家,GDP超过50亿元,有“太行第一镇”的美誉。
  然而,环境污染、产业结构不合理等一系列问题,也使巴公镇的发展后劲不足,转型压力不断增大。为此,2013年山西省决定在巴公镇实施转型综改扩权强镇试点。晋城市、泽州县先后将市县两级发改、土地、规划、财政、安监等10部门6大类、54项权力下放到巴公镇。
  晋城市发改委综改办一位负责人表示,这些行政许可及审批权限下放得很彻底,权力直接交给镇里使用,赋予了巴公镇更多发展自主权。但巴公镇许多干部表示,权力下放并没有产生预想的效果,反而变成了沉重的“负担”。“虽然上级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放权步子迈得太大,没有考虑到镇级政府的实际情况,很容易导致‘权力放羊’。”一位干部说。
  据了解,巴公镇干部队伍年龄严重老化,学历层次偏低,全镇100多名干部只有13人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城建、土地、规划、安监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几乎没有,只能让一些业务能力不强的中专生来行使部分审批权,有的1个人要承接几个部门的权力,而且上级部门很少给予指导。而像行政执法12项、园林5项、人防6项、规划3项、住建8项等更多下放的权力,因为承接不了而处于闲置“断链”状态。
  “权力‘断链’非常可怕,因为上级部门不再管了,乡镇又管不起来,这就会形成‘权力真空’,特别像巴公这样的工业重镇,安全生产和环保压力很大。”一位镇政府负责人说,如果管理跟不上,会产生巨大的发展隐患。

  关系难理顺导致“处处违法”
  截至目前,巴公镇实际承接的只有发改、经信、住建等部门的10项权力。但即便这10项权力也是勉强承接,各种关系并没有理顺,导致在实际运行中障碍重重。本来权力下放后,巴公镇引进3亿元以下符合政策的产业项目,只要镇上盖了章,市县两级各部门就会一路绿灯,但事实上很多事项直接对应省里的厅局,而厅局只认市里的章,不认镇里的章,导致以前需要盖的章现在还是一个也少不了。
  记者了解到,晋城市对权力下放出台的是指导性文件,没有做具体说明,加上相关政策无法配套,巴公镇所做的很多探索也并不被相关部门认可,这使巴公镇从权力下放前的“处处碰壁”变成了现在的“处处违法”。如为了防止出现项目腐败,巴公镇建立了自己的招投标平台,但所招投标的项目得不到上级部门认可,难以实施;住建部门将所有权力都下放给巴公镇,巴公镇则在所有能推向市场的环节,都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来做,但住建部门认为是违法的。
  此外,有些下放的权力上下交叉,客观上也形成了“明放暗不放”;有的因为对接不畅,只能沿用旧的审批模式。巴公镇有一个市属工业园区,其规划由晋城市规划局负责,泽州县和巴公镇无权管理,但巴公镇有的招商引资项目落户在园区内,这种交叉导致了项目审批困难重重。“我们落地的是一个年产92万吨纳米复合材料的转型项目,投产后可为地方创造利税26亿元,现在厂区即将建成投产,但规划许可证就是不给办,我们反而变成了违法企业。”兰花纳米新材料园的一位负责人说。
  目前,巴公镇已经对22个工程项目进行了备案批复,办理选址意见书4个、建设用地许可证1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个、节能认定书6个、实施许可证1个、质量监督注册证1个,这些已办结的行政审批手续能否得到上级部门认可还是未知数。“现在各部门都在说巴公镇的工作没有一处不违法,我们也不好向领导反映,你一说别人就认为你在争权,所以工作开展很艰难。”巴公镇一位干部说。

  权力下放需“勒得住缰绳、骑得住马”
  目前,随着中央推行简政放权,各地都在加大权力下放的力度,但权力对于基层来说就像一匹“烈马”,如果“骑得好”,会使经济社会发展驶上“快车道”;但一旦“脱缰”,则危害巨大。
  专家表示,巴公镇权力“承接难”的案例非常典型,类似情况在全国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有的是权力承接后运转不畅,有的是权力无法承接而被收回,也有的和巴公镇一样出现权力闲置,这都说明权力下放需要“量体裁衣”,既要灵活设计放权模式,也要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表示,从目前的乡镇实际情况来看,地方政府在权力下放时不宜“冒进”,应该坚持分类下放的原则,像婚姻登记之类的便民事项权限可以直接下放,而像行政审批、监管之类的权力则更适合通过成立分局、分中心等方式间接下放,做到权力“为我所用”,而不是“给我所用”。
  巴公镇部分干部表示,权力下放是好事,但很多权力直接下到镇目前存在不少困难,一是镇级政府人数有限、人才缺乏,承接难度大;二是法无授权不可为,镇级政府被赋权以后的很多探索并没有政策、法律依据,有的甚至与现有政策法律相违背,因此设立分局是更容易操作的放权方式,既能为乡镇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也能避免乡镇为权所困。
  在这方面,山西省介休市义安镇的探索比较成功。义安镇是全国25个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之一。2012年,介休市国土、公安、环保、规划、安监等五个部门成立了分局为义安镇提供相关审批服务,义安镇党委参与5个分局局长的任命和考核,这种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近年来,该镇有14个重大工业项目、3个大型农业项目落地,45个民生、基础设施项目建成竣工,总投资200亿元,2013年GDP达205亿元,财政收入7.8亿元。
  “改革以后义安镇的投资环境得到了很大优化,我们有什么审批事项,相关分局马上就会介入。”义安镇镇长鹿人杰说,以前需要几个月的审批事项现在只需要几天,五六年没落地的项目半年就办完所有手续,很多企业都主动打电话表示想来投资。(半月谈记者 王奇)
分享至 : QQ空间
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免责声明:湖南高沙网所有帖子仅代表作者本人意见,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网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法律顾问:向涛律师

湘公网安备 43052502000012号

Copyright © 2013-2020 湖南高沙网 hngaosha.com 版权所有.

GMT+8, 2024-11-23 13:29 , Processed in 0.195833 second(s), 33 queries , Gzip On.

可信网站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湖南辟谣平台 湖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我的设置 发布资讯 主论坛 手机版 微信登陆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