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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沙潭跃鲤 于 2015-12-7 18:54 编辑

现将《高沙镇志》民俗篇发表,请网友补充、纠正。
  
           第 十二 篇  民间习俗
第一章 生产习俗
第一节 农  事
     (一)作物种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境内水田一般只种一季中稻,部分田种一稻一油(菜)或一稻一麦(小麦、荞麦)。土里一般种麦、豆、薯、棉,山土多种高梁、红薯、包谷等杂粮。种植时间有“立夏前、好种棉”,“清明前后,种瓜种豆”,“处暑荞麦白露菜”,“七藠八蒜,九油(菜)十麦,迟种冇得。”等农谚。
    一般水田,用牛犁三遍,头遍称犁板田,从中间开犁路绕圈向外犁,二遍和三遍,均由外绕圈向内犁。水田四周用稀泥糊在田塍内面,防漏水,称“䎬田塍”。田塍上与田角余地,讲究修整,俗云“男子的畲边,女子的鞋边”。
    农民十分重视水稻秧田。秧田选背风向阳、土质肥沃处,一般不变卖。说到某人的珍贵物件和有利门路时,俗语话用“这是他家的秧田”为喻。出卖秧田,是十分穷困败家的表现。
    秧谷浸种,旧俗妇女不得介入这项劳作,以为淤气重,会影响成长。新中国成立后妇女普遍参加农事劳动,这类禁忌自然消除。秧田的下肥和平整工夫,比一般田好。在秧田里,讲究不吃东西,不谈老鼠、老鸦等,迷信成分之外,有高度集中注意力以播种的实效。播种后,扎一稻草人,立于田中护守秧苗。田边插枫叶一枝,表示“风吹秧长”。第一次下秧田扯秧,称开秧田门。当天,食米粉肉,盐蛋。插秧,又称莳田。插面积宽的,由里手领队,从田的正中开插,栽一列笔直的禾苗。顺手由左到右,插4~5行,边插边退,称倒退行,其他劳动力,挨在右边接插,互相配合,打列的人是公认的插田“把式”,受众人尊重。插秧动作快的,喜插长行,称作“盖楼板”。动作慢的,被左右的人赶过前去,一片绿色中,自已范围内形成白水方框,被别人“关住”,称作“装神龛”,在伙伴中会受到善意的戏谑。这样,作业时常形成一种你追我赶、你谦我让的愉快气氛,加速工作的进展。60~70年代办人民公社,一度流行插“架子禾”,用划行耙在秧田横直划线,大家将秧苗机械地插在经纬线交叉点上。80年代,农村实行家庭责任承包制,逐渐恢复了从前的插田习俗。插秧时亲友和同村邻居,多互相帮助,相互斢工;主人家以好的酒食招待,还要用大块大块的猪肉,拌上米粉,包以荷叶,文火蒸熟,称莳田巴巴(高沙人称肉为“巴巴”),馈赠插田的人。插秧劳动紧张、艰苦,尽可能吃得好一些,以补充体力消耗,这种习俗,已长期地被传承下来,虽然食物种类因时因地并不全同。
    插田半月后进行中耕,旧时使用石灰除草杀虫,农民薅田时,手扶薅田棍,双脚来回挪动,将杂草踩入泥中,口唱田歌,此唱彼和。踩田之后,紧接着施肥,多用人畜粪肥。高沙农家视粪如宝,多方积肥。故农谚有云:“吃到屎,穿到屎;冒得屎,饿得你死”。农民在农闲时,背上特制畚箕,出外捡野粪。秋冬兴刨草皮,晒干后,聚成小堆火化。挑塘泥,刨阴沟,又搜积煤灰等,称土肥。用稻草垫猪、牛栏,作为肥料称猪屎淤、牛屎淤(厩肥)。种紫云英(草籽)做肥料叫绿肥。春天,把嫩草嫩叶踩在泥里沤泡,称绿氹肥。也有烧石灰撒在田里的。施肥后在田坝口,插上树枝或草叶,示旁人不要随便放水走肥。60~70年代,化肥猛增,积肥的活动大幅度减少。田间用水,以前多为深灌。缺水时,梯田则用龙骨水车,脚踏,手摇,引水而灌,动作艰苦,称为“拜天”。也有用水瓢、抽水筒提水的;靠近溪河的田,则设置筒车,利用水的冲力,引水灌田。80年代以后,人们逐渐认识到粪肥、土肥的优点,积肥活动稍有恢复。而农田排灌,普遍用抽水机。
    久旱不雨时,旧俗有抬着木雕或泥塑的菩萨,在村庙游行,称为“求雨”。所抬的菩萨一般为关圣帝君、龙王菩萨,也有抬其它偶象的。随行的人,不管太阳多大,忌戴斗笠,并要穿着草鞋步行,以表示诚意。敬神的觋公吹牛角鼓励,旁观者呐喊助威。求雨结果往往滴雨不下,农民徒呼奈何之时,承头巫师却说某人某人不诚心,埋三怨四。50年代,此习俗尚存,人民政府屡禁不止。但从那时起,政府经常组织人力、物力,帮助旱象露头的地区抗旱,几乎成了一种制度,加上水利工程的广泛修建,抽水机的增多,迷信求雨的活动到60年代后已经很少出现。
    旧俗水稻发生虫害时,在田塍上搭木架,点上油灯。灯下放水盆,让害虫扑火或掉入水中自灭。这种设置一直传习下来,只是由于科学的进步,电灯等出现,油灯为电灯所代替。随着药物除虫的普及,灯光灭虫子的习俗已不多见。
新谷快成熟时,摘几束谷穗,去壳拌入老米中煮饭吃,谓之尝薪。备酒菜,祭祀天地祖宗后,由家中长辈先尝第一口新米饭。并且盛半碗饭喂狗,传说稻谷是狗尾带来的;割几蔸禾喂牛,因为牛耕田有功。秋收时,每丘田角,要留下一蔸禾不割,意为留给老鼠吃,以免老鼠找进屋来。丰收年成,以村庙为单位筹款唱木棒戏,有称太平戏的。也有请巫师、道士打醮还愿的。尝薪,过年,农家都十分重视。尝新之习俗,详见本篇第四章——天贶节。
高沙部分地区过去有“浸冬田”的习俗,入冬将板田犁翻灌水浸泡,待来年春耕再犁耙。浸冬既有利于除虫,又有提高地利之效,故有“担粪下田,不如泡冬过年”的俗语。在犁翻泡冬田时将稻草、田边杂草、山上割来的青草一并翻犁沤入土中,杂草腐烂入泥,泥土肥力增强。泡冬之田虫害少,,泥软细,为来年的丰收打下寄出。甚至有“儿要亲生,田要冬耕”的俗语。
  
(二)植树造林
    50年代前,农家屋前院后喜栽果树、棕榈、小竹;田埂、塘坎、溪岸多植杨柳;亭旁庙首栽松、柏,三叉路口植樟、杉、枫、松,以保一方风水。成片山林多系借自然风为媒飞子成林,任其自生自灭。但各地均组织有禁山会,刻写禁山公约,决定开山、禁山日期,防火条例,任免禁山人员。禁山员每逢农历初一和十五,沿村鸣锣,宣告封山育林公约。还有给果树喂年饭的。大年三十吃午饭时,派两人提酒饭和柴刀,一个扮主人,一个扮果树,扮主人的走到果树前,用刀往树身上一砍,问:“什么树?”扮果树的答:“××树。”然后从结不结果、起不起虫、果酸不酸等,一项项问答下去,边问边将饭菜喂进树身的刀口里,酒淋在树蔸下,最后燃放几个炮竹,以求果实丰收。
    植树时间沿用“竹木不知”的道理,在竹树没有发芽生长以前,进行栽植。如松树在清明前移植,成活率高;杉树的移蔸、插枝,则在冬末、春初为宜。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还采用人工育苗、飞机播种等造林办法。禁山多订乡规民约,建立了护林防火联防组织,设立看山员。八十年代起,每逢三月中旬前后,基层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带头植树造林,形成新风。少数青年男女结婚时植树纪念。植树推崇优良树种,多从苗圃选用树苗,普遍注意市场信息,以经济价值较高的(如脐橙、蜜桔等)代替原有的树种。
   风俗中有许多对植树造林有利。如风水树。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风水树,谁要砍伐,破坏当地风水,就会群起而攻之,成为一个地方的公敌。各地有立碑禁山的习惯。许多地方封山育林,立石碑于山口禁止砍伐,看山员受权检查出山人员。
                  (三)养    殖
境内居民历来饲养猪、牛、羊和鸡、鹅、鸭等家禽、家畜,有些还兼事捕鱼猎兽。旧俗,猪、牛栏上,多贴有红纸符,上写“姜太公在此”,并打上石灰手印,以驱邪避瘟。
养猪,是高沙农村主要产业,有“富人靠读书,穷人靠养猪”的俗语。新建猪栏时,主人要备餐请木工在栏内饱吃一顿,以示猪饱食易长。母猪怀孕,忌动土或打桩,并在栏门前挂一条秤,以免犯煞流产。卖出的肥猪,出门时,主妇要在栏边唤几声猪。家有青少年子女者,一般不喂种猪公。猪爪旁生内痣的叫五爪猪,猪头有白毛贯穿头部的,叫破头猪,农家忌养忌吃。
养牛,“牛是农家宝,种田少不了。”,高沙农村过去全靠耕牛犁田,故家家户户都要养牛。一般一家养一头,也有一家养数头或几家合养的。牛犊出生,主人将其胞衣用稻草兜住系于枫树上,意为小牛会风吹叶长。卖牛,牛绚不给买主,把牛绚卖了,以后养牛不走运。买主牵牛走时,卖主赠红布一块系于牛角,谓之“挂彩”,还赠几句吉言。农家对牛特别看重,耕田月份,要注意休息时间,加点精饲料如酒糟豆渣之类,牛栏建到背北风的地方,冬天要防寒添料,“服侍老牛过冬”。牛死,农家有伤心哭泣的。
养了多年的老母鸡,不拿来待客。忌叫化子进堂,否则养鸡不利。高沙农村有养鹅的习俗,“要得夫妻和,家里喂对鹅”,俗谓鹅的夫妻重恩爱,母鹅孵仔,公鹅日夜守护。
    农家还有养猫、狗之习。凡猫自动跑来的不要,有“猪来财,狗来富,猫来扯孝(hao)布”之说,现在仍有人将“来富”为人取外号,戏称别人是狗。养猫每家只养一只,“两虎不同山,两猫不同堂”,多则会自已逃走,故称猫为“有义”高沙人称猫为“猫义”。俗传三脚猫为猫中之王,视为珍奇,但属罕见。养狗多为看家护院和山地狩猎之用,外人不可当着主人之面打狗,“打狗欺主”。除疯狗外,一般不忍打杀自家养狗,也不卖给别人,认为狗是有义之畜。高沙有放生的旧俗,某些人逢家庭添丁、做寿一类喜事,常常去集市将活的鱼、蛙、龟、鳖、飞鸟等全部买下,再请和尚主持,派人送至人迹罕至的河滨山谷,让这些生命恢复自由,回到大自然生长、繁殖。50年代之前,每年旧历四月初八放生。届时市场上多有卖鲜活鱼蛙龟鳖的,行善者买下后携往寺庙庵堂,由和尚或尼姑领队去蓼水河潭放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科学养殖方法逐渐普及,门类也逐渐增多。出现了特色养殖业,如养野鸡、野猪、珍珠鸡、长毛兔、泥鳅、甲鱼、牛蛙、胡子鲶、珍珠蚌、蚯蚓等。80年代后,城镇居民养鸽的普遍。由于防止狂犬病,城镇居民一般不养狗,近年来少数人喜欢养宠物狗、狼狗、猫,个别人还养起藏獒。
                   (四)捕    猎
       高沙为丘陵山地,溪河交错,居民捕鱼、狩猎者多。捕鱼以罾、网、钓、又及养鱼鹰(鸬鹚)为主。除塘养的草、鲢、鳙鱼不准任意捕捉外,其他的鱼均可捕捉。蓼水河面常有巨型扳罾,罾面约4.5平方米。这种鱼民,进罾而不能单独上秤的鱼,如半斤以下,习惯上不要,放回河中,以利于野生水产资源的繁衍。50年代前,沿河有养鱼鹰的,秋末冬初,天寒水凉,蓼水鱼鹰小筏(亦称鸬鹚船)活跃,两岸围观者甚多,有些人往往跟着小筏走好几里才回头。小筏一直上溯到河流的源头。50年代后,养鱼鹰的渐少,以至罕见。扳罾也极少,而且进罾的小鱼也取用,近代有人以毒饵放入溪河毒鱼,或用电瓶麻鱼,不仅将未长大的小鱼虾全部杀光,严重影响了野生水产资源生态环境,也污染了河道和水资源。政府部门亦多次行文或发出布告,禁止毒鱼麻鱼。
       当野兽为害时,山民或打棚防守,或响梆驱赶,冬闲时节,并组织赶山队,主动捕捉。清代至民国时期,狩猎者多信奉梅山教,塑小型神像,置于坛下,出猎前,需烧纸钱敬神,以卦占卜,择日出门,归来时荐以猎物。此外,猎户还要“庆梅山”,一年一小庆,三年一大庆,演巫戏祭神。庆梅山常由一猎头主持,其亲友及附近猎人馈礼赞助。相传宋章悖开梅山以前,梅山地区为瑶人所居,瑶人骁勇善猎,后入神之,遂分派衍教,奉为祖师。乡俗分配猎物有成规,开第一枪击中野兽者,则奖以猎物的头、皮或四肢,再与参猎者共分猎物骨肉,下水、杂碎则赐于猎狗。这种分配习俗一直传承。但60年代后,国家为保护野生动物,禁止滥捕,狩猎活动逐年减少。
第二节  工商运输
    开商店,以前称做坐庄生意。店中采购货物的叫跑街先生,管账的叫帐房先生、红薄先生,新投师的叫徒弟。徒弟入店时须央人介绍,交定额押金,写好打杂三年,从师学艺。满师后,要办出师酒,才能正式议定工资。大多数行业的学徒,“三年徒弟一年帮”。前三年没有工资,还要廉价帮工一年,才可出师。老板的儿子,多到别人开的店子做学徒,避免在本店以少老板身份出现。出师后通称先生。平时,店员都要住在店里,雇期一般一年一定。每年正月初五上工,过小年吃饭时,老板如荐某店员坐上席或将席上鸡头对着谁时,即表示他将被辞退,来年请别处高就。如因贪污或他事被开除,本市镇同行一般不再雇用,称为“卖了码头”。做生意讲彩头,清早开张营业,不借钱,不兑办、不借秤;第一笔生意尽力争取成交,以求开门大吉;每月初一、十四、十五、二十三日为忌日不讨帐,别人来讨帐,也可不理。每年正月初五前只进财不出财。初一不扫地,其他早晨,扫地须从门口向内扫。忌单日及二十四日出外做生意。
    走村串户的小买卖有货郎担,也 称行商。一般小本商贩,从城市购进针线、毛巾、钮扣、刀剪等日用小商品,到邻近乡村出售。有时以货易货,换来羽毛和畜皮土特产,转手卖给城市商店。货郎以摇耳鼓为售货信号,同时夹以吆喝声,如:“鸡毛鸭毛兑针么”、“丝线纱线绣花线”等。
    一些有文化的人,在春节前后,从隆回的滩头买一担红纸,并自备书写大楷的笔和墨,到贵州省各处售春联,可得一笔收入。还有一些人,背着方形木箱,陈列各式眼镜,既出售,又修理,遍及内外远近城镇。50年代后,商业网逐渐密布城乡,货郎担也随着减少。
高沙农村均有赶墟场的习俗。每隔十几、二十里的地方,设有墟场,或一、四、七,或二、五、八,或三、六、九为赶场日。日用百货、农副产品等均有购销。80年代起墟场设点比过去还多,邻近一些场的场期互相错开,备不相同,便于行商轮流作买卖。赶集贸易更日趋活跃。
至2014年,高沙镇范围内及附近,尚有墟场 :茶铺、中信(亦称打石队)陈家(属青龙乡)荆竹(属武冈)、石桥(属又兰镇)、西中(属花园镇)赶场售货者,高沙人居多。
    工匠行内,规矩严密。遵从“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古训。各匠一生带徒甚多,其第一个徒弟叫长徒,晚年最后的徒弟叫“关门弟子”。各业皆有所谓秘术,将秘术传给长徒或最宠信的徒弟称为“戒卦”。师傅临终前召徒弟跪受秘术,叫做“戒殁卦”。徒弟得其真传者,称“嫡传弟子”或“掌门弟子”。师傅戒卦的内容主要是毕生技术总结,但也有许多迷信成份,如预测吉凶的占卜祭祀,暗下“魇镇”以咒雇主家庭破败等。建房时,择吉日砌工破土下基,木工架马动工,均需杀雄鸡敬祖师,叫做“起水”。铁匠栽铁墩时,下面要放少许大米、茶叶、黄豆和食盐。开炉时,先打饭勺、菜勺,再打几枚门兜钉,然后再打别的用具。甲匠给人未做完的工夫,乙匠不得插手。工匠中,还有一些常用的行语,如称饭勺为秤,称筷子为篙杆,称切菜砧板为好吃,称调羹为马瓢,称吃肥肉为放水等。
    50年代后,手工业者组织起来,生产程序逐步机械、半机械化,老中青工人开展传、帮、带活动,经验技术的传授从出版物、讲座、观摩等多种渠道进行,秘术、戒卦、行语和迷信活动迅速消除。
    1949年以前,一般民用船,称“洞舶子”。船小,不怕风险,“船小两头尖,有水上得天”。船工每天凌晨要观察天色,从起什么风,测知天气如何,决定是否行船。船民视船头为一船主宰,忌人脚踩,尤忌女人践踏。船上忌讲龙、虎、鬼、梦、翻、沉等字眼,有人讲了,当天就不行船,或休息半天再走,碰上姓陈的要改称姓浮,因陈与沉谐音,防遇风沉船。
    船民大都结伙出船,因一怕土匪二怕险滩。他们少则五、六船,多则十船、数十船,船多人多,小股土匪,不敢骚扰。过险滩、行逆水,分工协作,牵、推、拖、划结合,互相团结。
    高沙镇能成为湘西南的集市贸易中心,被称为高沙市,并有 “小南京”的美称,得益于蓼水河。自明清以来,水运极其方便,每天有上百艘木帆船来往于蓼水河面,将高沙附近的农副产品船运至邵阳、益阳乃至武汉、上海;将各种工业品、食盐等运来高沙,再通过商贩销往邻近的绥宁、武冈、花园、西中等农村。高沙市区每到傍晚,上至杨公街,下至柳山里,数百艘木帆船挨挨挤挤,停靠在岸边,长达一里有余,故有“日里千龙拱水,夜里万盏明灯”之说。故旧蓼湄乡的14保中,有船户保,专门管理水上户口。1958年公社化时,高沙公社有运输大队,就包含水运、搬运、板车等。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公路网逐渐形成,汽车、拖拉机运输一条龙,水运由于上游修建了红岩拦河坝,蓼水被引入水库灌溉农田,运输阻隔,粮食、农副产品、木材等物资均用汽车外运,各种生产生活资料也都改为汽车运输,故木帆船日渐减少,水运也随着消失。          (镇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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