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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NYGZB-DK-201609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口县2015年南泥园艺场垦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洞发改审[2016]26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长沙鑫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洞口县2015年南泥园艺场垦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洞口县高沙镇
2.3 工程概况:洞口县2015年南泥园艺场垦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0105.2M2,全框架结构,建筑高度52.65m,1+17层,工程造价约2105.32万元。
2.4 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洞口县2015年南泥园艺场垦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上注明的建安工程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施工图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 技术负责人为本企业职工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其它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本投标单位购买了养老保险(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及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规定执行。
5.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其中企业信誉评审按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执行。
6.投标保证金
6.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申请人,须在报名期内2016年10月2日16时前以银行转账形式预交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以到账时间为准(北京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开户银行及账号:
户     名: 洞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4300 1572 0650 5250 0524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洞口县支行
6.3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无息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9月29日至 2016 年10月3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自行从洞口县建设信息网(http://www.dkjsxx.com)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洞口建设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4投标人应自行在洞口县建设信息网(http://www.dkjsxx.com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 9 时 00 分
地点为洞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洞口县建筑勘察设计院办公楼三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洞口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洞口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9-7234568。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向招标人联系现场踏勘,且该项目在施工中的地方矛盾由投标人负责处理为主,招标人只协助投标人处理矛盾。
11.2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从提交确定后在整个招投标活动中不得更换,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1.3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在2016年10月3日下午17:00分前到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洞口办事处(洞口县洞口镇健民路县规划局对面)签署本项目承诺书及获取施工图并缴纳资料费(投标人自带U盘拷贝施工图电子档),逾期不予办理,获取施工图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提交如下证件资料:
①本工程投标单位介绍信(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⑥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⑦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及安全员岗位证书,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及质量员)。
上述资料①②项提供原件,③④⑤⑥⑦项提供复印件,需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鑫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洞口县高沙镇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139739989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洞口县洞口镇健民路县规划局对面(洞口县办事处)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755052758

开标地点:洞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洞口县建筑勘察设计院内
联 系 人:贺女士   

电    话:15807393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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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者归来  网站编辑   2016-10-7 12:52:54
高沙长高的又一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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