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PPCY2016-007 1.招标条件 洞口县高沙镇兴隆社区、蓼湄社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由洞口县发改局以洞发改审[2016]111号文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洞口县高沙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部分国家补助。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建安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洞口县高沙镇兴隆社区、蓼湄社区棚户区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洞口县高沙镇 2.3 工程概况:洞口县高沙镇兴隆社区、蓼湄社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工程造价约2599万元。(其中兴隆社区1460.61万元;蓼湄社区1139.3万元) 2.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承担保修任务 2.7 招标范围:洞口县高沙镇兴隆社区、蓼湄社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施工图上注明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或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要求配置,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省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本公告发布后提供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需具备C证(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1 年内连续 6 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其中企业信誉评审按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执行。
4.2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九 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九 家以下(含 九 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 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 ”。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和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执行。 6.投标保证金 6.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申请人,须在报名期内以银行转账形式预交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以到账时间为准(北京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开户银行及账号: 户 名:洞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4300 1572 0650 5250 0524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洞口县支行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6月7 日~2016年 6 月11 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亲自到代理公司(联系地址:洞口县雪峰西路老马山变电站旁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投标人在获取上述资料前须提供:(1)单位介绍信(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拟任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岗位证书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C证;(6)无在建工程证明(仅省外企业提供)(7)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本投标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15年12月-2016年5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上述资料除提供原件查验后除(1)留原件外,其余资料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7.2 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售价1200元/套,售后不退。 7.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洞口建设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8.1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和开标时间为:2016年 6 月27日上午9:30;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为:洞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 10.2 为保证本项目工程顺利实施,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需向招标人缴纳信誉保证金1500万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洞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39-7234568 。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洞口县高沙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洞口县高沙镇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55739003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洞口县雪峰西路老马山变电站旁三楼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话:1351742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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