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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该退还固定电话初装费了!(2010-08-21 14:33:29)
中国从2001年7月1日取消固定电话初装费,但是对于之前收取的固定电话初装费它们没有任何说辞,它们笑纳了。我们消费者也非常理解,为了中国的通信事业,作为普通的中国人,我们有义务,有责任支持中国通讯事业的发展。但是,现在中国电信俨然已经成为中国第一大通信企业集团,每年获利巨大。可是,毫无疑问,如果没有我等小民长达数十年,每年200亿左右固话初装费的支持,肯定没有电信的今天!现在,你们财大气粗了,请你们退还我们的固话初装费的这个要求也是合情合理。我们不是仇富,我们只是要我们当年的投资! 我们的要求是合理的!比如办一家企业,非常明显这家企业的开创者,首先要自己掏钱买地皮,自己掏钱建厂房,自己掏钱购买机器设备,自己掏钱聘任员工,自己掏钱购买原料,自己掏钱开发产品,自己掏钱销售产品,自己掏钱支付所有的开支。但是,反观中国电信的发家史,这些开支中的相当大的一部分都是由消费者买单。中国电信用消费者的固话初装费购买了地皮,建设了厂房,购买了机器设备,聘任了员工等等,所以从本质上固话初装费是消费者对中国电信的直接投资!市场经济的最基本原则是“谁投资,谁受益”,但是数十年来消费者对于自己的这部分投资根本就没有任何受益,实际上连“所有”权都被无情地剥夺了。这就相当于我们消费者自己花钱建了房子,结果不但房子的所有权是你们的,而且我们住在自己花钱建的房子里还要向你们缴纳房租!一想起这个问题,我都不知道自己是住在天堂,还是地狱!我真的不知道用什么来形容你们! 你们现在富可敌国了,但是毫无疑问你们巨额财富中有极大一部分是消费者的投资和这些投资的增值。那么也毫无疑问,实际上我们这些消费者应该是你们的股东。可是,这么多年来,我们消费者根本就没有享受到任何股东的红利!那么,好吧,我们消费者是弱势群体,我们玩不过你们,现在请退还我们的固话初装费和这些年来这些投资的增值部分吧! 我承认我们消费者的这个要求虽然合情合理,但是肯定很难实现。但是,任何一个人也无法阻挡我们呼吁的权力!同时,请你们认真学习如下法条: 一:《民法通则》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力。 希望中国电信也真正遵守这些法律的规定,退还消费者的固话初装费,如果实在没有现在我们消费者也同意以股份的形式退还。诚恳希望你们可以给我们消费者一个相信你们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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