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沙潭跃鲤 于 2015-12-7 20:28 编辑
“乡财县管”改革的完善
1. 统一思想积极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减少省级政府的管理幅度,实现行政层级扁平化创造有利条件。
2.分类改革乡镇财政体制,科学定位乡镇财政职能 针对乡镇发展水平的不同,因地制宜分类改革。对于经济欠发达且主要依赖财政转移支付维持运转的乡镇,实行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财政资金缺口由县级弥补。乡镇财政机构全部上划到县财政局,财政收入直接上缴县财政,财政支出由县财政统筹安排,保证乡镇政府正常运转。对于经济较发达、财政收入增长比较稳定的乡镇,实行规范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在县财政的指导下,共同编制乡镇财政预算,以乡镇独立核算为主体,赋予乡镇较大的自主权,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通过财政体制的调整与重构,科学定位乡镇财政职能。
3.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4.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增加县乡财政收入 5.合理界定各级财政支出,确保乡镇财权与事权相统一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改革财税体制,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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