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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湖南省洞口县新增粮食产能规划2015年田间工程项目已由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洞发改审[2016]144号文核准为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洞口县农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洞口县新增粮食产能规划2015年田间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洞口县高沙镇板桥村、飞山村、黄塘村、檀木村、双合村和洪茂村
2.3  建设规模:建设高产农田5000亩,新建灌水渠14.8km,新建排水渠1.39km,维修山塘11口,维修改造机耕路3.79km,新建挡土墙2处170m,新建电灌站2座;项目总投资为534.84万元
2.4  工期要求:90天/标段(日历天)
        计划工期:2016年9月-2016年12月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保修期一年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建筑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根据工程布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划分,共划分为7个标段,各标段造价详见《2015年度新增粮食产能项目田间工程标段划分(财政审核)》;每个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不分标段进行一次性投标,每个投标人只能获取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入湘基本信息打印件;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4 投标人近三年内(2013年7月-2016年7月)应具有一个及以上农田水利类似工程业绩;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资格要求: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3.7 根据“关于洞口县2014年度新增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项目优质工程标段的通知(洞产能领字[2016]1号)”和“洞口县新增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6年6月16日)”的规定,对洞口县2014年度新增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被评定为倒数第一名的施工单位,其现场施工负责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本招标工程项目评标办法依据湖南省财政厅颁布的《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湘财农综[2012]5号)中所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制定。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的竞标程序分为评审、抽分值与定标。即评标委员会对全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依次进行评审,作出不合格投标人和合格入围投标人的评审结论;经评审合格的入围投标人方可参与抽签,并抽取各自相对应的标段,根据各合格入围投标人抽取的标段,各标段合格入围投标人再参与相对应标段的公开抽签确定随机抽取的平均分值加上优质工程加分,最后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各标段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加分:根据洞口县新增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领导小组关于评定三家建设单位为《洞口县2014年度新增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项目优质工程标段的通知(洞产能领字[2016]1号)》和《洞口县新增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6年6月16日》的规定,获得洞口县2014年度新增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项目排列名次前三名的三家公司分别在随机抽取平均分值基础上,再进行加分,具体为第一名洪江兴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加5分;第二名新邵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加4分;第三名湖南鼎涵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加3分。若三家公司在加分后总分与其他投标人平均分值相同时,再进行随机抽取评分时不再加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8日~2016年7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下同)止,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及如下资料原件到洞口县洞口大道壹号会所对面“回家吃饭”餐厅二楼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提供:(1)单位介绍信(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入湘基本信息打印件;(3)拟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拟任该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5)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岗位资格证书,上述资料除(1)留原件外,其余需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同时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署工程质量承诺书(见附件格式)。
   7.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9 时00分,地点为洞口县新华宾馆四楼会议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委托代理人参加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9时0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洞口县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
12.其他
    12.1类似工程是指农田水利项目工程,且已竣工并验收合格;
12.2类似工程的证明文件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书及竣工验收文件为准;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洞口县农业局                       
地    址:洞口县洞口镇双洲路8号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181693935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西经济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大楼A703室
联 系 人:胡女士         覃先生
电    话:13378097399    1537743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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