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沙潭跃鲤 于 2015-12-7 20:31 编辑
今日,中国社科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2011~2012)》蓝皮书。报告显示,2011年,广东、江苏、上海三省市位列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前三甲。 社科院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世界创新竞争力发展报告(2001-2012)》黄皮书、2013年《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作为全国经济综合竞争力研究中心2012年重大研究成果的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向社会公布了2010-2011年中国内地31个省级行政区经济综合竞争力的评价结果。 报告显示,2011年,广东、江苏、上海三省市位列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前三甲。据悉,该蓝皮书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和201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顺应全球经济形势和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更加注重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经济发展的内生活力和动力、更加注重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建立了由1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25个三级指标和210个四级指标组成的评价体系。 2011年全国31个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是:广东省、江苏省、上海市、北京市、浙江省、山东省、天津市、辽宁省、福建省、内蒙古自治区;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为四川省、河南省、河北省、湖北省、重庆市、安徽省、湖南省、黑龙江省、陕西省、吉林省;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为江西省、山西省、海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贵州省、甘肃省、西藏自治区。 2010年全国31个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为广东省、江苏省、上海市、北京市、浙江省、山东省、天津市、辽宁省、福建省、湖北省;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为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安徽省、河南省、江西省、湖南省、黑龙江省、重庆市、陕西省;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为海南省、吉林省、山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云南省、贵州省、甘肃省、西藏自治区。 与2010年相比较,排位上升的有8个省份,上升幅度最大的是重庆市,排位上升了4位,河南省排位上升了3位,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吉林省和云南省排位均上升了2位,山西省和陕西省排位均上升了1位;17个省份排位没有变化;排位下降的有9个省份,下降幅度最大的是江西省,排位下降了5位,其次是湖北省,下降了4位,河北省、安徽省、海南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均下降了2位。 2010-2011年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江西省等省份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的升降出现了跨区段变化,其中,内蒙古自治区由中游区升入上游区,湖北省由上游区降入中游区,吉林省由下游区升入中游区,江西省由中游区降入下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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