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PPCY(2014)051 1. 招标条件洞口县高沙镇茅铺垅污水管改造工程由洞口县发改局以洞发改审[2014]50号文件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由多渠道解决,招标人为洞口县高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洞口县高沙镇茅铺垅污水管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洞口县高沙镇 2.3 规模:洞口县高沙镇茅铺垅污水管改造,总长304.8米,工程造价约116.47万元。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 2.4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承担保修任务 2.7 招标范围:洞口县高沙镇茅铺垅污水管改造工程(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和在建工程情况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规定执行,其证书注明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提供近6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 3.4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投标申请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4.1 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本次招标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Ι)”及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规定执行。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 年11月6日~2014 年 11月1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自行从洞口县建设信息网( http://www.dkjsxx.com)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4 年11 月 26日 9 时30 分,地点为洞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活动,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9.2 开标时间为:2014年 11月 26日上午 9时3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11.行政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洞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2.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2.1投标人于 2014年 11月 10 日 17 时 00 分前(双休日不休息)到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洞口县食杂果品公司院内)领取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清单等相关资料,资料费1000/套,逾期不予办理。领取资料时,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提交如下证件资料:①公告期内的单位介绍信;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8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社保证明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提供原件查验,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洞口县高沙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洞口县高沙镇 邮 编:422300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55739003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洞口县食杂果品公司院内 邮 编:422300 联 系 人:肖先生:13517427005 传 真: 0739-722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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