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PPCY2015-027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洞口县南泥园艺场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已由洞口县发改局以洞发改审[2015]277号批准建设,现就本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洞口县南泥园艺场,资金来源为自筹和国省补助,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洞口县南泥园艺场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 2.2 建设地点:洞口县高沙镇 2.3 规模:该工程位于洞口县高沙镇南泥园艺场,含南泥园艺场棚户区道路、人行道、给排水、路灯及绿化等工程内容。本工程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安工程造价约406.02万元。 2.4 工期要求:工期100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南泥园艺场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道路、人行道、给排水、路灯及绿化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还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其它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本投标单位购买了养老保险(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其中企业信誉评审按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执行。
4.2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九 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九 家以下(含 九 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 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 ”。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5.评标办法5.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Ⅰ)”及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规定执行。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12月25日~2015年12月29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本项目拟任建造师)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亲自到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洞口县食杂果品公司院内)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携带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省外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建造师注册证和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和关键岗位人员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上证件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400元/本,工程量清单等资料400元/套,售后不退。 6.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洞口县建设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保证金7.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申请人,须在报名期内2015年12月29日17:00时前以银行转账形式预交投标保证金捌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以到账时间为准(北京时间)。 7.2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开户银行及账号: 户 名: 洞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4300 1572 0650 5250 0524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洞口县支行 7.3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无息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 8.投标文件的递交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6 年1 月13日 9 时30分,地点为洞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活动,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 2016 年 1 月13日 9 时 30 分;
开标时间为: 2016 年 1 月20日 9 时 30 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 2016 年1月13日 9 时 30 分。10.发布公告的媒介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洞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2.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洞口县南泥园艺场 地 址:洞口县高沙镇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1390739583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洞口县食杂果品公司院内 联 系 人: 彭先生 肖先生 电 话: 0739-5221333 13517427005 传 真: 0739-7222154 邮 箱: QQ:2450595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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