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小城市经济发展委员会、中小城市发展战略研究院、中国中小城市科学发展指数研究课题组等单位通过《人民日报11.7》和《2016中国中小城市发展报告·绿皮书》联合发布了第十二届中国中小城市科学发展指数研究成果暨“2016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2016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2016综合实力千强镇强”等榜单。
评价对象界定为: 县级市、县以及空间相对独立的市辖区,以及发展基础较好、具备“建市”条件的镇。对县级市、县、自治县,课题组以各省发展态势较好的部分县市作为发放基本情况调查问卷的范围,以回收问卷的县市作为评价样本;考虑相对独立发展的市辖区的特点,本评价体系对662个市辖区进行全样本评价;对发展基础较好、具备“建市”条件的镇,我们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千强镇、全国重点镇、各省发展态势较好的镇为评价样本。 数据来源: 2016年各省市区统计年鉴;2015年各县市区统计资料;2015年各县市区统计公报;各县市区统计部门提供的其他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