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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口县高沙镇老客运站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洞发改审[2016]121号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补助和自筹招标人为洞口县高沙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洞口县高沙镇老客运站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洞口县高沙镇老客运站广场
2.3  规 模:
A路道路全长217.9米,宽度为16米;C路道路全长118.146米,宽度为14米;B路道路全长103.689米,宽度为4米;D路道路全长77.89米,宽度6米;E路道路全长88.818米,宽度5米;F路道路全长80.326米,宽度6米;栗山路人行道改造全长528.668米,总投资约422.67万元
2.4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承担保修任务
   2.7  招标范围:对区域内A、B、C、D、E、F路面及栗山路人行道进行改造(具体以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为本企业职工并具有市政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要求配置,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省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本公告发布后提供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需具备C证(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1 年内连续 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其中企业信誉评审按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及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规定执行。
6. 投标保证金
  6.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申请人,须在报名期内以银行转账形式预交投标保证金捌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以到账时间为准(北京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开户银行及账号:
  户  名:洞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4300 1572 0650 5250 0524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洞口县支行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6 日~2016年 6 月 20(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00时,自行从洞口县建设信息网(
http://www.dkjsxx.com)进行网上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与书面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6月16日~2016年 6 月 20 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休息),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亲自到代理公司(联系地址:洞口县华荣路:洞口县汽车总站汽车入口旁)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投标人在获取上述资料前须提供:(1)单位介绍信(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拟任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岗位证书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C证;(6)无在建工程证明(仅省外企业提供)(7)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本投标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15年12月-2016年5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上述资料除提供原件查验后除(1)留原件外,其余资料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7.2  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图纸、工程量清单售价另定,售后不退。
    7.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洞口建设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 7 月  6 日 9  时  30  分
地点为洞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洞口县建筑勘察设计院 )。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 2016年 7 月 6日   9 时 30分;
                             开标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3日  9时 30 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6日  9 时  30  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洞口县建设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洞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9-7234568 。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洞口县高沙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洞口县高沙镇环城路258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1397357627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488号东一国际大厦1128房(洞口分公司地址:洞口县华荣路:洞口汽车总站汽车入口旁)
联 系 人:许女士         曾女士   
电    话:0739-7133666  1817591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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