蓼水欢歌 发表于 2013-9-6 13:37:52

关于建立完善乡镇财税保障体制的思考

    在“营改增”催生的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重建地方税主体税种以及地方税制体系过程中 、按照一级政府匹配一级财政的基本财政规律 、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的原则 ,建立完善与乡镇政权相适应的财税保障体制 ,既是加强乡镇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保障 ,也是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 、加强巩固乡镇政权需要加快建立财税保障体制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 ,还有许多乡镇 是“负债经营”,负债多的高达人均10-20万元 ,其负面影响不可忽视 ,完全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上级财政补助 来“消赤减债”和维持正常运行。不加快现行乡镇财税体制改革 ,就很难从根本上调动乡镇政府调结构 、抓发展 、建财源的主动性 、积极性 ,扭转乡镇财税体制保障不力的状况 ,不可避免影响乡镇政府履行职责和政权建设。
    二 、目前乡镇财税保障体制与其职能严重不相适应
    从当前财税保障体制看 ,绝大多数乡镇没有与其职能发挥相适应的财税体制保障。从乡镇财政收入看 ,基本没有从制度上 、体制上明确属于乡镇级财政收入的税种 、费种 ,可以说从财税体制设计安排层面讲 ,基本没有属于乡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税费收入。从乡镇财政支出看 ,基本是人员工资津补贴支出 ,乡镇其他事业发展财政性项目支出 ,基本上是一事一报告 ,靠打报告跑市 、跑厅甚至跑部争取经费确定收支。从乡镇财政的管理上看 ,基本上 是“乡财县管”,大多没有设制乡镇一级金库 ,实行报账制财政管理体制。因此 ,从目前乡镇财政体制安排的“收 、支 、管”现状看 ,基本上是没有制度和体制安排 ,更谈不上有力保障 ,基本是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 ,靠向省财政打经费报告 ,靠吃县区财政大锅饭过日子,既没有正常的财政收支预算规范科目 ,也不可能有科学合理的财政收支规划 ,已严重退居 为“打酱油财政”— — — 给多少钱 ,花多少钱 ,办多少事。更是缺乏发展乡镇经济 ,培植税源的内在动力,甚至被逼乱收费 、乱罚款 、钓鱼执法 ,极不利于保障促进乡镇政权的建立巩固。      
    三、建立完善乡镇财税保障体制的几点建议
    1、按照现行政权体制 ,合理明确界定乡镇政权的事权。中央 、省 、市部署安排的工作 ,凡要和人民群众直接联系的 ,基本都要下传到乡镇具体负责抓落实。乡镇普遍感到工作责任越来越大 ,同时保障完成工作的职权越来越小 ,财政经费越发相对紧张 ,呈现出明显的责 、权 、利不相称 ,事权和财权不相应的状况。对此 ,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 ,应对乡镇的工作职责予以进一步明确界定 ,注意扭转乡镇工作责任任务无限扩大 ,工作决策权限和财税保障相对缩小的趋势。
    2、按照事权和财权相匹配的原则 ,顶层设计乡镇财税保障体制。在“营改增”催生的新一轮全国性财税体制改革方案中 ,应确定乡镇建立一级相对完整独立的财税保障体制。明确各地在财税改革方案中要设定属于乡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税(费)种 ,如可明确本乡镇范围内征收增值税额的3-5%为乡镇财政预算收入 ,私人房产税额20-30%为乡镇财政预算收入 ,耕地占用税 、契税额5-10%为乡镇财政预算收入等;设计能够激励乡镇发展经济 ,培植税源 ,重视税费征管 ,参与中央 、地方税(费)收入分成和固定税(费)种收入相结合的乡镇财税收入体制。
    3 、按照问责制的工作要求 ,高位强力推进乡镇财税保障体制建设。要真正实质性推进乡镇财税保障体制建设 ,或者说实质促进乡镇责权利的归位 ,涉及各级地方政府特别是县(市)政府和乡镇责 、权 、利的再调整 ,靠乡镇向其直接管理上级县(市)去争取 ,确有诸多体制障碍和工作不便 ,必须得靠中央 、省 、省辖市政府决策层顶层设计 ,高位强力推进。并将是否按照中央 、省 、市关于乡镇政府事权体制决策安排 ,真正落实本县(市)乡镇财税保障体制建设工作要求 ,列入对县(市)政府领导班子考核问责内容,这样才能真正取得建立完善乡镇财税保障体制的实质性成果 ,为进一步巩固乡镇政权建设提供有力持续的财税保障。
    (作者 :刘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

象限点 发表于 2013-9-6 21:48:51

本帖最后由 沙潭跃鲤 于 2015-12-7 19:33 编辑

路过。。。。{:4_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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