蓼水欢歌 发表于 2016-3-26 12:43:12

洞口县2016年高沙镇南京北路公租房补建项目D1、D2栋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口县2016年高沙镇南京北路公租房补建项目D1、D2栋建安工程已由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洞发改审24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国家补助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洞口县房产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洞口县2016年高沙镇南京北路公租房补建项目D1、D2栋建安工程
2.2建设地点:洞口县高沙镇
   2.3工程概况::洞口县2016年高沙镇南京北路公租房补建项目D1、D2栋建安工程,建筑面积为:6047.88平方米,(其中D1栋建筑面积为:3023.94平方米,造价为413.8896万元D2栋建筑面积为:3023.94平方米,总造价为413.8896万元),D1、D2均为六层砖混结构,建筑高度均为:17.55米,本工程总造价约:827.7792万元。
   2.4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招标范围:土建、装饰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技术负责人为本企业职工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其它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本投标单位购买了养老保险(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其中企业信誉评审按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执行。
4.2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
4.4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及邵建发118号文件规定执行。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6年 4 月5 日16:00止(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 3月   17   日~2016年3    月2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止,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人到洞口县裕峰花园酒店五号楼三楼306室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前须提供:(1)单位介绍信(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6)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拟任项目施工员、安全员和质量员的岗位证书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C证;(7)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及质量员);省外企业需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以上证件查验原件,介绍信留原件,其余资料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套。
   7.2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图纸、工程量清单,售价另定,售后不退。
   7.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洞口建设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 年4月    6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洞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洞口县建筑勘察设计院 )。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8.3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9.开标时间
9.1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 2016 年4月 6日 9 时 30 分;
                           开标时间为: 2016 年4月 13日 9 时 30 分。
9.2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 2016年 4 月6日 9 时3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洞口县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洞口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洞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9-7234568 。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中标后中标人必须在公示期满后5天内签订施工合同,15天内必须开工,一切矛盾由中标方自行处理,如在规定时间内中标方不能按时施工则取消中标人的施工合同,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洞口县房产局                     
地    址:洞口县洞口镇
联 系 人:曾长治                  
电    话:1897391572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洞口裕峰花园酒店五号楼三楼306室
联 系 人:戴女士
电    话:18873996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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